楚雄国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取得六大效应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楚雄州政府网站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7-11 15:18:56
一是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。通过系统的自动跟踪监控,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征管的自觉性,提高了征管质量。系统运行以来,申报率、入库率、滞纳金加收率、税种登记准确率明显提高。
二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。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的运行,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“人管人”等粗放的、简单的、低效能的方式,走向了利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控的过程管理,强化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,使干部不断致力于提高自身执法水平。
三是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。推行系统以来,执法人员责任意识、规范意识、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,学习业务的主动性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。
四是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。考核系统对各种涉税事宜办理时限进行了设置,促使执法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执法活动,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为纳税人提供了“法治、公平、文明、效率”的税收环境,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。
五是科学化、精细化进一步体现。系统通过构建规范化的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,将相关法律法规“细化”和“固化”进了考核系统,并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考核追究,使执法监督更加客观、精细、简便,体现了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的要求,促进了税务机关严格执法、依法行政。
六是检验了前台数据的质量。由于执法考核子系统的数据由综合征管软件系统提取,在对预警系统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时,间接检验了综合征管软件前台数据的录入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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