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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提示: 香港、澳门段,客人不得私自离团,私自离团者本公司不退任何费用并收取1000元/人(人民币)/天的离团损失,收取方式由当地导游直接向客人加收;客人在珠海段应配合导游进购物店,如回程珠海不走购物点则每人加收150元(人民币),少走一个点,每人加收80元(人民币)。如上述团队在珠海段被发现,珠海段会与客人现收此费用,组团社有义务将此注意事项在出团前向客人说明。
附: 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,则以机船餐为准,不再另补。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航班调整的权利。本公司保留不减少游览内容的条件下,根据航班及节假日的变化调整价格及修改行程的权利。以利操作! |